工業照明涉及的場所和作業的范圍很廣,既有在小型車間進行的精細加工,又有在高大廠房中的重工業生產,還有在易燃易爆等危險場合的作業活動,照明工作者必須根據不同的場所和作業性質,進行相應的設計,為工作人員提供舒適、經濟、安全的照明。
港口照明要求
對于碼頭的照明,應該將投光燈安裝在邊界外圍的位置,以便在工作區域,也就是裝貨和卸貨的地方,使燈光不會受到障礙物的影響。退潮時這種安排可能會給岸邊停泊船舶的甲板造成陰影。因此,一定要在甲板上和在起重機臂上有泛光照明。船塢和甲板上的燈具一定要能抵抗海洋鹽堿環境;通常選用的材料有壓鑄鋁、黃銅、不銹鋼和其它塑料。另外,還要保證船塢邊上的照明不會干擾導航信號燈。
工廠照明要求
工業照明應在達到一定照度的情況下保證工人的舒適度和安全性,合理的照明使整個地面區域和工作面的照明等級達到均衡。
應急照明(事故照明)要求
事故照明滿足:在正常照明條件下,能迅速啟動,完成緊急照明的功能。工廠必須設事故照明裝置和安全疏散指示。
危險區域照明要求
精煉廠和油罐廠的廠房布局都極其復雜,既有主要的燈光障礙物,又有不同高度水平的工作面。高處的泛光燈安裝于危險區域范圍之外的若干位置,可為安全走動和一些計件工作提供照明。在這套系統還不能提供足夠照度的其他地方,需要安裝一些分散的局部照明燈具,如樓梯、過道、閥門及計量區域等。應該仔細選擇這些燈具的安裝位置以免從不同水平方向觀察時發生眩光。大部分局部照明設備有隔框或井形玻璃框,使用高壓或低壓氣體放電燈,且需與該地區的作業和材料的危險等級相適應。
貨物裝卸區和堆料場照明要求
這些地區多用于集裝箱或其他大型貨品的存儲和轉移,因此燈光障礙物再次成為一個主要的設計問題。由于大多數障礙物都是可移動的,因此不能使用固定的局部照明設備。此外,還要考慮運貨卡車、鏟車、升降機臂及龍門起重架的移動情況。安裝于高桿、高塔或工地建筑上的泛光燈可以為鐵軌上的火車頭、道路上的交通工具及工作人員的安全行動提供一般照明,而為裝運貨物提供局部照明則由設置在起重機架上的投光燈完成。因為這些位置上會有震動,所以抗震性能較好的氣體放電燈更為適用,但得注意控制電壓的波動范圍不能超過燈具的標準,否則燈具極其容易壞。